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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先,我想說的是,每個人來到世上都有獨特的使命與任務。
所謂有意義的人生,就是盡己所能的展現並實踐它們。
這樣使我們可以活得獨特與自在,與眾不同成了一個必然的結果。
注意喔!與眾不同是「結果」!可是我們常常把它當成「原因」或是評斷自己是否有「活出自我」的標準。
於是,我們可能為了改變而改變,對於所有的意見,也抱著為了反對而反對的態度。總之,我們用盡一切氣力在證明自己的「獨一無二」!
如果世上沒有人跟自己長得一模一樣、也不可能有人跟我有一樣的基因組合,那麼所謂「獨一無二」這件事,需要特別去證明嗎?
我的「存在」就是「獨一無二」的,不是因為我做了什麼、或是得到了什麼。
人們經常在弄清楚這個觀念前,以為「獨一無二」是比較過後的結論,然後過著自以為是的人生。
比工作、論財富、評權勢…,似乎只要工作火紅一點、口袋麥克一點、社會地位尊貴一點…,自己的人生就「獨特」一點。
有沒有搞錯!?獨特就是獨特,沒有「一點」還是「兩點」的問題!
弄清楚這些,你會在一份平凡的工作中,展現出不同的光采;在同樣數額的金錢裡,運用得意義非凡;於柴米油鹽中,散發出寧靜與祝福。
我最近經常在龍潭田間運動,特別是經過收割後的農地,朵朵盛開的花兒,真是美不勝收!
突然有個體會,自己就如其中一朵花,雖然僅為繽紛之「一」,但定睛細看,沒有哪兩朵是長得一樣的,當然,也沒有哪朵花會特別去跟其他做任何無謂的比較。
此刻,回想自己殫精竭慮的要有所作為…我笑了,笑自己的執著,笑自己的迷思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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